路过而已的网上家园
创建于2007年2月8日

小五,不得不佩服你在奥运期间还如此坚韧不拔的活着,由衷的呸服!依然如此不要脸,依然如此令人呕吐。
你总是这么千篇一律的让人反胃,其实换种方式也未为不可。
一天到晚夸自己完美?你有没有男人夸?没有就没事自己夸?你也可以通过你家山瑞的口气来夸,就怕没有这样直接?
你清纯?你妩媚?你要没把相片弄出来现眼倒也还好,错就错在你高估了自己。不对,你哪里是高估,你完全就是直接以为自己能嗖的一下飞月球上
发表于2008-8-12 9:02:41 评论(0) | 浏览(13)
                     
                          临行,不忘拿上大大的黑镜。
  
    
    多年来,有种无影的纠缠,蛰伏心底。 

    我是位爱恨分明的女人,只要我爱,无人可以阻挡。不爱了,一切归零。 

    婚后的第几年,有次姐姐在电话里神秘兮兮告诉我,说那个男人写封很长的信给她。那位伤害我并令我从此远离故乡的男人。
发表于2008-7-1 10:56:34 评论(13) | 浏览(131)

回复五月清晨: 

心中视已如狗,在你眼里别人也与你一样是狗,是这个道理吗? 

可惜在你口出噪言时,你还没有认识到你自己在他人眼中连狗也不如。 

要不你就不是狗,你是牛??可惜辱了牛的劳苦憨厚的本性,你充其量也只是有一项功能像牛,那就是反刍功能。“反刍”你懂不懂? 
你能把你若干次在日记中所提及的关于男人们对你的超级欣赏,关于女人们对你的超级妒忌,关于嫂子较之你如何的不堪如何
发表于2007-12-14 8:18:23 评论(22) | 浏览(366)

最近得一综合症,类似于“手机综合症”“电脑综合症”,只能以毒攻毒。
也算碰巧,此文网页适时正处于打开状态。可是原文作者已在一分钟之前非常娴熟且意料之中的将此文删除。
故,作如下记录,否则可惜了众正方的一番膺。(义愤填膺的膺,作此解释,担心众人将我与之归为胡言乱语颠三倒四类)


留言倒序显示

发表时间:2007-11-26 15:50:55路过而已

之前看到过超女,看到过
发表于2007-11-26 17:22:20 评论(0) | 浏览(150)

首先,我很快乐。

我爱自己还有家人,并且很用心。

我不会一边成日对着电脑说我如何的想妈妈如何的想尽孝心如何的想接妈妈来如何的想回家乡看妈妈却仍一直在电脑前贴着花黄以为自己美若仙却臭不可闻;我不会冷漠我的亲人,唾弃我的乡亲。。。

在发现有你这样的稀有人才之后,我发现我又找到一件快乐的事情,就是点评你。


其次,我精力充沛。

关注你只是在我非常闲暇时的消遣。

发表于2007-11-16 22:32:23 评论(3) | 浏览(148)

接上篇——

题目与结尾暂且不提了,反正就是那么几个反复。最终可能是因为我所提及,还是将之转入她的正轨:点题式。

文中但见两点改动——

现文为——“他回过来:你是我见过最能干,最美最温柔的女子。我的判断没错。 
          其实我脾气很坏,没有他想象的那般温柔。” 

我所见过的原文为——“他回过来:你是我见过最能干,最美的女子。我的判断没错。”

这真是不要
发表于2007-11-11 21:04:16 评论(3) | 浏览(121)

针对一篇设置为不可留言的日记,故又在此写下肺腑之言。

原文如下:

                               卿为声狂 

    本人不是美女。 

    听过我声音的人,却在电话那头自信的描述:你非常漂亮,特别能干。 

    我说你还没见过我呢。 

    乌市的客户要到了,给我发信息:终于可以见到你了。 

    他专程看我。 
发表于2007-11-11 13:53:22 评论(3) | 浏览(141)

因所留言一文被删,显而易见因声不同调不齐,且还具挑衅性的自己又复制几捧脚之语。

特将原留言刻在此:

多么明理的婆婆!居然不让自己的媳妇回家看病重的姐姐。 

多么简单干脆的媳妇!因为婆婆的愠色而消除了回家乡看姐姐的念头。 

可能有人看不懂,你读懂我说的了吧?!



发表于2007-11-10 22:55:49 评论(4) | 浏览(127)

自从有了一篇结案陈词,也算是路过而已在265里的终结篇,之后不曾再对某些文章作任何留言,虽然之前之后收到众网友给路过而已的短消息,当然都是友好之言。 

可是今天又作此相关声明,缘于看到一位仁兄所匿之名为“路过”的频频出镜。 

所谓不能食言,说过不再留言便绝不会因某人而再动一笔。原因只一个,不屑留言。 
那么愿意继续关注她人的这个“路过”,想必已经混淆了众人的视听,尤其是众多喜欢赞
发表于2007-3-26 9:15:01 评论(3) | 浏览(163)

很多人很多文字会说到关于亲情,爱情,友情。
有过经历者,才能将之诠释得更为准确更为感性。
有血缘关系的亲人之间的感情,是一种与生俱来的情感,所表现出来的动物性的内容更多一些;
而一个人能象对待亲人一样、甚至更甚于亲人般地去爱另一个人,那是一种超凡的情感,也许是只有人这种高级动物才具备的,这种情感是值得尊重和推崇的。
人生一世,亲情、友情、爱情三者缺一,已为遗憾;三者缺二,实为可怜;三者
发表于2007-3-17 16:33:34 评论(5) | 浏览(225)

由于前段时间对五月清晨的过多关注,由于留言过于频繁,因此被社区“封杀”,也成就了与社区大姐的第一次沟通。 

说到“社区大姐”,应该只是这个265社区的代言人管理员,但是我仍是希望当作她是一位大姐。管理层,也算中层干部嘛!立即浮现出一位循循善诱,却也雷厉风行的形象,形容可能不准确,但此时想到了敬一丹。 

那一日,正准备在五月清晨的文章后留言,跳出的窗口显示被禁止留言!下意识认为这是五
发表于2007-3-16 11:06:17 评论(28) | 浏览(333)

最近,总有要说话的欲望,原因是在关注了五月清晨的文章之后。说到“文章”,我想用“流水日记”来形容她写的那些更贴切。 

这之前,要先说芙蓉姐姐。 

芙蓉姐姐似乎已成为一种审美疲劳而渐渐远离了些,有时偶尔冒出来的也无非是她的近乎暴露的经典造型和炒作,至少我认为那是炒作。为了出名嘛,她倒是不惜自己的脸皮。如果说相貌与身材说得过去也就罢了,比如一些女星,不令人喜欢却也不倒胃口,毕竟有着不错
发表于2007-3-14 13:03:42 评论(21) | 浏览(244)
社区大姐:
说来,你这样是有些针对我了!
你的留言我看到了。细想下,也许我有些言辞过激。但是我的言语在哪里有了不可发表的文字?我所表达的就是我的想法和心情,并且是在看了五月日记后的心情。既然她写了日记,既然她有可以让别人留贴的地方,那么我发表一下我的观点,这不可以吗?不至于让您限制了我的权利!
网上铺天盖地的评论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好像除了反动或者下作的言论也没有谁被谁限制吧?
在这里
发表于2007-3-9 10:58:39 评论(8) | 浏览(209)